引言
医疗器械临床注册申报 ——共性问题Q&A 【心血管篇②】1、经导管心脏瓣膜及输送系统已临床试验并获境内上市,之后在未发生其他变化的情况下,仅针对输送系统进行改进,选择哪种临床路径申报合适?
申请人应具体分析输送系统的变化对产品性能及临床安全性是否存在影响,同时重点分析临床前研究数据是否足以支持差异不对产品安全有效性产生影响,如分析评价后可接受,且非临床资料及境外同类产品具有相同改进应用的临床数据可以支持,可选择选择同品种路径进行临床评价。
2、血管内导管及导引器械在产品技术要求中制定峰值拉力检验方法时需注意什么?
(1)血管内导管峰值拉力的检验方法应符合YY0285.1-2017。但不同产品因其分段结构不同,需要进行试验的试验段不同。为进一步明确所检验的管身及连接处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申请人应根据产品具体结构,在符合标准的基础上对检验方法进行细化,如明确各测试试验段的具体位置及最小外径。
(2)血管内导引器械在YY0450.1-2020标准的基础上参考以上要求。
(3)用于血管内器械的输送系统组件建议参考以上要求。
3、适用于冠状动脉的介入器械,如何选择模拟使用血管模型?
模拟冠状动脉血管解剖结构的模型需能反映冠状动脉不同临床应用场景下的解剖结构特征,考虑管腔直径、弯曲半径、弯曲走形、弯曲数量、血管长度、血管内表面摩擦系数、模型材料等。可参考ASTM F2394标准。
申报资料需对模拟冠状动脉血管解剖结构的模型进行描述,建议提供模型的图片和示意图,明确模型的材料、关键尺寸(如长度、管腔直径、弯曲半径等)。同时建议提供冠状动脉血管解剖的模型选择的支持性资料,如图像信息和适用人群的解剖数据相关文献等。
4、经导管三尖瓣夹与同企业经导管二尖瓣夹在设计、材料组成、生产工艺等方面相同,经导管三尖瓣夹是否可以引用经导管二尖瓣夹产品研究资料?
经导管三尖瓣夹如需引用与其在产品设计、材料组成、生产工艺等方面相同的同企业经导管二尖瓣夹研究资料,需充分分析经导管三尖瓣夹与经导管二尖瓣夹等同性,同时需结合应用部位、解剖结构特点及血流动力学影响综合考量对研究项目的影响,必要时补充经导管三尖瓣夹产品研究资料。